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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務公告,最新消息
※110學年度師資生錄取名單如附件,若要放棄師資生資格請至系辦填寫放棄申請書。
※依教育學程修習辦法第七條規定「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學程修課順序為教育基礎課程、教育方法課程與教學基本學科課程先於教材教法課程,未修習教學基本學科不得修習教材教法課程與教學實習課程,未修畢語文領域(國音及說話)及數學領域之教學基本學科不得修習國民小學教學實習。」修習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前,若無修完教育基礎課程,師培中心將進行擋修機制,且不開放同一學期修習基礎課程與教材教法課程,請師資生留意修習學分狀況。
※若有修課問題請務必至系辦詢問。